記者獲悉,廣州檢驗檢疫局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29日在廣州新沙港口岸對4艘船裝載的10批次、共計4.9萬噸印度尼西亞食用棕櫚油進行檢驗時發(fā)現,皆存在重金屬總砷項目超標情況,檢驗檢疫部門隨即對卸入港區(qū)儲藏罐的全部問題油品進行封存。廣州檢驗檢疫局當即上報其主管單位廣東檢驗檢疫局,組織進行了三級實驗室復檢,并由廣東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食品實驗室出具最終檢測報告,確認上述10批進口食用棕櫚油總砷含量超標近50%。
據悉,食用棕櫚油是我國進口食用油中量最大的品種,也是百姓日常烹飪、食用最常見的食用油之一,因其價格較低,適合制作油炸食物,更被大量餐館使用。而此次從食用棕櫚油中檢出含量超標的砷被美國環(huán)境保護署定為五大有毒元素之一。侵入人體后,有強蓄積性,累積一定量后不僅可以引起人體肝、腎功能損害,破壞神經、血液及免疫系統(tǒng),甚至誘發(fā)腫瘤致畸致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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